1、严禁违规收送月饼、烟酒、土特产、购物卡、电子红包,以及通过快递物流实施“隔空送礼”等行为;严禁借汇报工作、过节慰问等名义违规收送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。
2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铺张浪费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、“一桌餐” 等隐蔽场所;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;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。
3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,严禁巧立名目报销各类节礼相关费用。
4、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、违规借用或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,杜绝违规租车借车等问题。
5、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,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6、严禁酒后驾车,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、封建迷信活动。
7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,杜绝脱岗、漏岗现象,压紧压实工作责任,保障工作运转连续顺畅,遇突发情况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。
8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扎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,全力维护节日期间安全平稳有序。